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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维修成本(农产品加工维修成本分析)
发布时间: 2024-08-04 浏览: 26 人次

什么情况农产品成本法

1、农产品成本法主要应用在以下几种情境:农产品定价 当农产品的价格需要根据其生产成本来确定时,就会采用农产品成本法。例如,农业生产者在销售其产品时,会考虑其种植、养殖、采摘、加工等环节所产生的成本,以此来决定售价。这种定价方法有助于生产者覆盖其经济成本并获得预期利润。

2、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的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可以参照所属行业或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农产品耗用率。

3、法律分析: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5、农产品耗用率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举例:某试点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销售植物油产品,本月主营业务成本为200万元,其中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为65%,植物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6、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乘以农产品耗用率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哪些

生鲜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花卉、肉、蛋、奶以及水产品等生鲜初级产我们习惯将其称为“生鲜三品”(果蔬、肉类、水产),易腐易损性是生鲜农产品的主要特征。鲜活程度是决定这些生鲜农产品价值的重要指标。

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运输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可以减免通行费用,从2005年开始国务院要求在全国建立顺畅、便捷、低成本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

为提高农产品交易水平和交易效率,国外从事农产品物流都有专门的组织协助,其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高,如日本的农协、美国的行业协会、荷兰的花卉拍卖协会(VBN)、瑞典的合作社都是一些很有影响力的组织,他们在加快农产品流通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现在这几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只要是农产品就可以走绿色通道而不用办理绿标,很多地方黑皮甘蔗都不属于绿色产品,广东原来也属于绿色通道后来从2014年开始就不免了、广西属于绿色产品。

鲜活农产品一般是指蔬菜、鲜果、鲜肉、鲜蛋、活禽、鲜鱼、活鱼等易腐烂、易变质或死亡的农产品,这类农产品生产出来后,大都可供人们食用,生产与消费紧密相连,在流通中经营技术性很强。根据鲜活农产品基本自然属性和经营中的一般特点,在经营中应该做到“四讲究”。

除以下鲜活农产品上高速公路免过路费,其余物品上高速均需要过路费。

自已生产的免税农产品深加工怎么做会计分录

从农民手中购入免税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100万。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 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114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2(万元)贷:银行存款 128(万元)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计扣除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的农产品,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做完这笔分录后再做一笔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