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项重要的农业发展成就宣告完成,“大田高山茶”成功晋升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这是由农业部专家团队经过严格验收后确认的荣誉。大田县,被誉为中国的高山茶之都,其秀美的山川景色和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优质的高山生态茶。
大田高山茶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发展,面积、产量、品质等均得到同步的提升,在省内外茶叶消费者中获得较好的声誉,2010年大田县茶叶生产区域确认为“中国高山茶之乡”、“全国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县”。2015年“大田高山茶”列入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申报时间:3-4月,资金规模:10000-15000万元;条件:主导产业产值占比50%以上,践行绿色发展,绿色生产是硬性要求。 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目标产值:50亿以上全产业链,核心在于关键环节的突破和集聚。
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继续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即将开始,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在区域布局上: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关键年 ! 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三大作用 (一)让产业链升级 创建一个产业园,一定区域范围内就有了一定的规模,人才、科技、资金等生产要素会往园里集中,龙头企业带动下,全产业链升级就有了保证。
申报程序: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筛选审核后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申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竞争性评审,择优报省政府同意后,推荐报农业部、财政部。
云南地处低纬高原,立体气候多样,生态环境优越,物种资源富集,享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的美誉,更是高原特色水果之乡。充足的阳光,充沛的热量,清新的空气,无污染的水源,肥沃多样的土壤, 赋予了云南水果与生俱来的发展优势。
1、据预测,2015年我国国内有机农产品将达到600亿元的市场规模,我国将成为第四大有机食品消费大国,有机食品有望占到整个我国食品市场的1%—5%。国内有机产品主要以有机食品为主,其种类主要包括:大米、豆类、谷物、蔬菜、肉类、蛋类、牛奶和食用油等。
2、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
3、有的市场业主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开支,减少保洁人员,造成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尤其是水产、分割活鸡鸭、肉类等交易区);另外,经营熟食的摊位,对卫生要求也不注重,经营者普遍不穿戴相关的工作服和工作帽,防蝇措施没有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有待改进。四是存在无序性的流动经营人员。
4、农产品市场调查报告 市场调查报告 我对师智敏有机山茶油市场做了小范围的调查研究工作, 收集了 食用油市场的需求数据,了解了消费者消费意向的有关信息。 本次调查面向咸宁地区,但受访者主要集中于咸安区。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创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为主要任务。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农业部决定启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以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创建示范区对于现代农业建设意义重大。首先,它旨在树立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样板,通过规模化、机械化和标准化农业,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为了有效管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创建活动,依据农业部发布的指导意见,我们制定了这个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和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进程。第二章明确了示范区的主要职能。作为现代农业的典范,示范区肩负着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展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重要任务。
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推进节水农业发展,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田节水示范活动,旨在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业节水效益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通过项目实施,推广田间节水技术,建设高标准农田节水示范区。
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大类,以适应农业发展的多元化和不平衡性。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方面,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培养新型农民以及调整补贴政策,旨在激发农业生产活力。同时,通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全面进步。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由示范区创建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农业部;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并公示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